2013年鞍山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8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鞍政办明电【2014】1号)的要求,现将鞍山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发布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情况

    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组织工作,鞍山市环保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毕群德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局监督管理处、环境监察局、环境监测站、尾气办、宣教中心等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

     (二)编制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情况

    2013年,我局未对《鞍山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调整。

    (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编制印发了《鞍山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包括政务公开的保密审查、发布协调、考核及监督检查制度)文件,要求机关处室和所属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定期进行监督考核。

    (四)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2013年,我局对“鞍山市环境信息”网站进行了改版和调整,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同时,充分利用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市民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便民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公布环保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等方面情况

    在5月15日开展了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深入基层单位、社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向群众宣传了部分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解答了群众的咨询,受理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13年,按照《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鞍政办发〔2013〕67号文件) 的要求,我局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公开空气环境质量监测信息。除空气中PM2.5监测信息按照省厅要求在2014年1月1日起对外发布外,空气中的SO2、NO2、PM10、CO、臭氧等五项参与评价的污染物均通过市环保局网站对外发布。

    二是公开水质环境信息。2013年我市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均由省环保厅统一监测并对外发布,我市自行监测的数据作为省监测结果的补充。

    三是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我局建立行政审批、许可事项集中办事窗口,实施“一站式”办公。在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了环保集中审批办事窗口,主要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验收及规划项目环保许可等工作。环保窗口将职责范围、廉洁自律公约、首问负责制规定、一次告知制规定等内容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为保障公众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程序、内容的知情权,通过采取发放公众调查表,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对建设项目审批和验收进行网上和报纸公示等手段,保证了建设项目审批公正、公平、公开,做到了环评受理、项目审批和验收的全过程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发布政务信息,突出网上办事,我局按照便民、快捷的要求,不断完善网站板式和内容,在保留原有“政务公开”主页的部门职责、组织机构、规划计划、政策法规以及空气环境质量日报等信息的基础上,特别着重突出了市民参与、互动,对公众参与和网上办事项目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绿色创建”板块,通过发布年度绿色创建工作计划、验收考核标准,开通网络申请受理。“尾气查询”板块,查询者只要输入车牌号码就可以查阅到车辆的尾气监测情况。网上12369群众信访受理平台,直接接受群众和网友的咨询和投诉。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鞍山市环保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0条,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社会服务类信息(环境质量日报)365条。二是环境管理类信息,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相关信息2条;三是工作动态类信息53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参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依申请公开程序,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我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2013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个人或企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过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决策、规定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虽然本局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着力其他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但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主动公开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并编入信息公开目录。二是拓展公开形式。继续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重心,要从栏目建设转变为内容建设,尽最大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目录的更新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便利;对使用频率高、公众咨询多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相关办事程序等,编制便民问答手册。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