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鞍山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鞍政办明电【2016】4号)的要求,现将鞍山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发布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情况
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组织工作,成立鞍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成立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和法规处处长兼任,局办公室、规划与财务处、法规处、环境监察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信息中心、宣教中心、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编制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情况。
2015年,我局完善了《鞍山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整理了2014年的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局网站上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编制印发了《鞍山市环保局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全局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内容审核、信息发布、网站运营维护、绩效考核等工作。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督促各科室按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安排工作小组对信息进行把关。
(四)政府网站普查整改情况
按照鞍编办发【2014】146号文要求,完成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查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按照辽政办名电【2015】8号文件要求,开展我局门户网站自查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鞍山市环保局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自查整改报告,并制发了关于加强鞍山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的通知。按照《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政府网站第一次普查“检查整改”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门户网站自查整改工作,新设置了“调查征集”栏目,并对办事指南栏目进行重新梳理,按照要求进行重新编发;按照市政府网站保障工作要求,我局全年共发布140条信息,保障率为94%,完成保障相关工作。
(五)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2015年,我局对“鞍山市环境信息”网站进行了改版和调整,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同时,充分利用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市民热线”、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便民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公布环保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等方面情况
在5月15日开展了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深入基层单位、社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向群众宣传了部分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解答了群众的咨询,受理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共在本局网站累发信息420余条,其中政务公开信息200条。环境监测发布信息日报每日更新共计三百余条,监测信息数据实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涵盖了突发环境应急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建设项目发生重大改变环评文件重新报批所需条件和材料清单等六条政策规定;专项资金下达、管理、验收;排污收费公示;2014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环境处罚信息,包括内容、程序、结果;项目环境评价文件审批审批决定的公告,污水处理厂的监测数据,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国控企业污染源废水监测数据,国控企业废气监测数据,污染物排放总量,排污许可证申请名单等信息。网站互动共涉及到12369网上投诉、在线咨询等栏目,全年共解答95条。
本级单位及内设机构名称、工作职责及办公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其它联系方式信息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职能”栏目中,网址为:http://www.asepb.gov.cn/newsmore.aspx?channel_id=60&category_id=292&parent_id=358;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公开信息”栏目中,网址为:http://www.asepb.gov.cn/newsmore.aspx?channel_id=60&category_id=358;
建立了“环境空气质量发布系统”,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进行实时公开,每小时更新上传各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数据,包括PM10、PM2.5、SO2、NO2、O3、CO小时浓度等数据,在我局网站实时公开,同时上传省和国家各环保部门,网址为:http://202.96.85.157:8100/Views/Home/AirCityIndex.aspx;
建立了“监测信息发布系统”,其中包括发布监督性监测。对22家国控污染源废气的监测数据,每月在市局网站上进行公开,废气包括CO2,SO2,烟尘,氮氧化物,颗粒物等的浓度及达标情况,网址为:http://www.asepb.gov.cn/newsmore.aspx?channel_id=60&category_id=421&parent_id=358;
对全市10家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实时对各污水处理厂COD、氮氧化物进行监控。每月公开监测数据统计表,包括进、出口流量,19项污染因子监测浓度和达标情况。每个季度公开对国控企业污染源废水监测数据审核。网址为:
http://www.asepb.gov.cn/newsmore.aspx?channel_id=60&category_id=421&parent_id=358;
市环保局网站设置“建设项目管理”栏目,发布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会议审查信息,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按照新的要求,除对项目审批情况进行公开外,每审批一个项目均进行了公示,即环评受理、环评公示参与和审批前的公示。2015年一共公示110条信息。网址为:http://www.asepb.gov.cn/newsmore.aspx?channel_id=60&category_id=388&parent_id=358;
建立了环境监察栏目。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及相关规定要求,对市环保局管理的企业的征收排污费情况,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的情况进行公开,共公开排污费征收43家,违法企业查处183家,网址为:http://www.asepb.gov.cn/newsmore.aspx?channel_id=60&category_id=384&parent_id=358;
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按照国家、省环保部门的要求,公布了国控、省控以及市控重点企业名单,共计83家,其中国控40家,省控1家,市控42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对40家国控企业监测进行在线监控,实时发布,其中废水监控企业数5家,废气监控企业数22家,污水厂监控企业数10家,重金属监控企业数2家,危险废物监控企业数1家。
在辽宁省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网址为:http://218.60.25.88/;
按照国家、省要求,将全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全市污水处理厂的监控数据直接上传,通过省环保厅网站的“辽宁AQI在线”和“辽宁污水厂在线”栏目发布,老百姓可以通过手机下载软件后,实时了解空气质量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因系统软件的限制,无法和市政府和市局网站联网)。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鞍政办发【2015】54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及时公开了重点领域环境保护信息。其中公开空气和水环境信息365条,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110条,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49条,公开环境执法检查信息16条,公开群众举报投诉处理信息15条,公开核与辐射信息14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发布政务信息,突出网上办事,我局按照便民、快捷的要求,不断完善网站板式和内容,在保留原有“政务公开”主页的部门职责、组织机构、规划计划、政策法规以及空气环境质量日报等信息的基础上,特别着重突出了市民参与、互动,对公众参与和网上办事项目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绿色创建”板块,通过发布年度绿色创建工作计划、验收考核标准,开通网络申请受理。“尾气查询”板块,查询者只要输入车牌号码就可以查阅到车辆的尾气监测情况。网上12369群众信访受理平台,直接接受群众和网友的咨询和投诉。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参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依申请公开程序,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我局编制《鞍山市环保局信息公开暂行办法》。2015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个人或企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过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主办5件,协办2件),政协委员提案26件(主办20件,协办6件),建议和提案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环境信息公开、生态建设、环境监测、危险废物处置等诸多方面。我局把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建议提案的答复和落实。目前,7件人大代表建议全部办结,与代表见面签字完毕;26件政协委员提案中,全部办理完毕并与委员见面答复,满意率达到100%。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决策、规定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虽然本局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着力其他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但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和民心网诉求办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要求机关各处室及各单位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和经费“四落实”。坚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继续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二是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载体,提高政务信息内容质量。 加快信息公开速度,通知公告及时在本局和政府网站上公开。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内容。 充分利用环保网站、公开栏、各类会议、文件简报和环保办事窗口、各新闻媒体、政风行风热线等形式宣传环保事业和环保政策法规;同时,围绕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好统计、调研和分析,向上级领导反映和汇报,做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处室、单位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过意见箱、举报电话、社会监督员等形式征求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年末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总结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推动全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的提高。
鞍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