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33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
    时间:2018-12-09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12月7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33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6件,其中重点案件2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举报案件,涉及2个县(市)区、1个市直部门。其中,海城市4件、千山区1件、市环保局1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举报案件,涉及大气环境问题3件、水环境问题3件、噪声环境问题2件、土壤环境问题2件、其他类型环境问题2件。

    当日,上述信访举报案件已全部交办各涉及单位。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举报事项转办清单
    (第33批共6件)

    (2018年12月6日08:00-2018年12月6日20:00)

    受理编号

    涉及地区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X210000201812060006

    海城市

    牌楼镇南铁村海城市大鹏包装厂无环保手续,生产塑料颗粒并随意堆放,污染地下水及周边环境。

    ,其他污染

    X210000201812060007

    海城市

    海城西部至牛庄公路一带,有很多养猪场,异味和噪声扰民严重。

    大气,,噪音

    X210000201812060014

    市环保局牵头办理,铁东区、市住建委、鞍钢集团协办

    鞍山市公园1号附近有一建筑垃圾厂,有工业企业非法将大量脱硫灰、污泥和其他工业危废倾倒在此,严重污染周围环境。

    土壤

    X210000201812060026

    海城市

    海城市开发区大早村村后有两家骨头加工厂,无手续生产,锅炉排放烟气,垃圾随意倾倒,生产污水直排,污染附近河流,且异味扰民。

    ,大气,土壤

    X210000201812070004

    千山区

    一是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受理编号为6151的案件仍存在以下问题:后英集团大顶山尾矿库违规使用机匠沟尾矿库环评手续;后英集团大顶山果树二厂尾矿库项目环评违规验收;大顶山尾矿库大坝西侧严重管涌,直排大屯河。二是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受理编号为3534的案件仍存在以下问题:后英集团海城钢铁有限公司大屯分公司炼钢厂、大屯铁矿厂、焦化厂、水泥厂、轧钢厂、烧结厂和选矿厂无环评手续;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烟气无组织排放、超标排放,污染严重;后英集团选厂生产废水直排大屯河;后英集团钢厂、选厂、烧结、竖炉和白灰窑脱硫除尘设备工艺落后,污染严重。三是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受理编号为242的案件仍存在以下问题:后英集团大顶山果树二厂尾矿库大坝西侧安全防护距离500米内有村民居住,尾矿库废水违规外排;后英集团钢厂夜间烟气排放异味严重。四是后英集团海城钢铁有限公司大屯分公司,炼铁高炉、转炉等环保手续造假。

    其他污染

    X210000201812070005

    海城市

    后英集团下属的特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时排放恶臭气体,且粉尘和噪声扰民严重。举报人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未得到解决。

    大气,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