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月26日至27日空气质量预报结果,经鞍山市气象台与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研判,预计未来48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可能达到重度污染级别,达到橙色预警启动条件。经市政府同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1月26日15时起,将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升级为橙色预警,请各成员单位按照《鞍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鞍政办发〔2019〕32号)的责任分工,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预警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在每日16时前将前一天各自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