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水务集团、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发布《鞍山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请各单位在生态环境综合科邮箱(sthjzhk@163.com)下载。名录近期将在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予以公布。
此通知。
联系人:刘帅
联系电话:5234978
传 真:5234978
邮 箱:sthjzhk@163.com 密码as5234906
附 件:《鞍山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