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执法队工作简报第2期
    时间:2021-07-26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作者:点击:


    鞍山市生态环境执法

    简  报

    (2021年第2期)

    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7月26日


     

    党建引领:

    l 强党建严作风重考核抓执行,市执法队强力推进队伍建设

    l 党群办加速推进党支部组建工作

    l 扬正气、树新风,绩效考核荣誉墙制作完成

    执法前沿:

    l 有奖举报显成效,市执法队精准查处涉嫌非法倾倒危废案

    l 严格查处、坚决整改,市执法队全面推动生态环境部帮扶工作组反馈问题整改

    l 首次!在线数据超标,直接立案

    l 持续开展菱镁企业专项检查,再查处一起违法案件

    工作动态:  

    l 市执法队开展对县区开发区执法大队调研活动

    l 市执法队强力督导3件8890低星案件办理进程

    l 海城分局推进VOCs治理

    l 台安大队处理信访同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l 千山大队对汽修行业企业开展检查

    l 高新大队应对臭氧污染预警

    l 经开大队积极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l 办公室落实后勤保障

    l 应急信访科核查确认有奖举报案件

    l 法制科印发通知规范行政处罚档案管理

    l 大数据执法科开展全市新版移动执法终端培训

    l 机动一大队开展菱镁企业环境问题复查

    l 机动四大队对重点企业车用柴油尿素使用情况开展检查

     

    党建引领:

    强党建 严作风 重考核 抓执行

    市执法队强力推进队伍建设

     

    今年6月以来,市执法队党委坚定执行市局党组打好队伍建设攻坚战要求,强化党建引领,加强作风建设,不断优化制度、完善机制,强力推进队伍建设。

    以“强党建”为总开关。出台《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规范党委议事程序;编制《党建工作台账》,统筹安排党建各项工作;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把纪律建设挺在前面。

    以“严作风”为总抓手。相继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和职工大会,出台《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干部职工着装的通知》《请销假制度》《加班补休制度》《办理婚丧等事宜暂行管理规定》等系列制度安排,明纪律、定规矩、提要求,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

    以“重考核”为总支撑。实施《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标准(试行)》,围绕作风建设、专项工作和执法工作,对执法队所有部门及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每月评出十名执法尖兵、十名作风标兵、两个优秀团体在荣誉墙公布,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定期奖励、干部推荐、职务(职级)晋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加以运用。

    以“抓执行”为着力点。两个月以来,市执法队开展基层调研1次,举办业务培训11次,进行纪律作风检查11 次,发布表彰和批评通报8次,“激励先进,警示后进,齐头并进”的良性机制基本形成。

     

     

    下一步,市执法队将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在锻造过硬党务干部、完善宣传工作机制、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提高执法能力等方面持续用力,将队伍建设抓到底、抓到位、抓出更大成效,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加快推进党支部组建工作

     

    按照局机关党委《关于执法队党委下设党支部的批复》要求,市执法队组织召开队党务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党支部的组建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按期完成党支部组建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8月10日前全部完成9个党支部的组建工作。同时自2021年7月份开始,由各支部按照党建学习计划和党群办要求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让每个党支部都能够成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战斗堡垒。

     

     

    扬正气、树新风,绩效考核荣誉墙制作完成

     

    按照《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让勤勉工作、业绩突出者受到表彰,赢得尊重,获得晋升;让不思进取、碌碌无为者受到警示,知错能改,知耻而进,市执法队在五楼显著位置制作完成绩效考核荣誉墙,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争先创优氛围。

     

     

    执法前沿:

    有奖举报显成效

    市执法队查处一起涉嫌倾倒危险废物案

     

    本月中旬,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市执法队主要领导亲自带队,会同市公安局环保支队,对我市某制药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从该公司厂区东墙下草地里挖掘并清理出7桶桶装、115瓶散装含苯、甲苯、二甲苯等试剂、粉剂,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勘查笔录和现场调查问询笔录。在执法人员监督下,该公司将挖掘出的瓶装试剂、粉剂及污泥转移至大连一家危废处置单位处置。该案件涉嫌通过渗坑倾倒危险废物,目前机动三大队会同市公安局环保支队正进一步查办中。

     

     

    严格查处 坚决整改

    全面推动生态环境部帮扶工作组反馈问题整改

     

    7月16日至21日期间,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工作组来鞍山监督帮扶检查,对我市17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问题77件,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25件、跟踪督办类问题52件。      

    为推进帮扶问题查处和整改,市执法队高度重视,以“严格查处,坚决整改”为原则,组成工作专班,由队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逐家企业、逐个问题进行直查直办。对于立行立改类问题,要求企业拿出具体措施立即整改;对于涉嫌违法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对于确认不属实的问题进行网上申诉。截至7月21日,77件问题线索中25件立行立改类问题已要求企业立即整改,52件跟踪督办类问题,正在部署立案查处工作,10家企业10件问题已经进行网上申诉。

    接下来,市队将根据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工作要求,以“整改效果实”为标准,跟踪督导各属地大队加快完成问题整改;以“查处问题严”为导向,该处罚的依法依规立案处罚,该移送的依法依归移送司法处理。同时,还将针对本次监督帮扶执法中暴漏出来的我市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对症下药,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推动类似问题彻底解决。

     

     

     

    首次!在线数据超标,直接立案查处

     

    近日,大数据执法科对某企业在线数据超标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据悉,大数据执法科在发现岫岩某镁制品企业在线监测数据超标后,立即对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对在线数据超标事实进行了调查取证,并现场与辽宁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同时段数据进行对比,确认超标行为,现正依法履行程序中。


     

    持续开展菱镁企业专项检查

    再查处一起违法案件

     

    7月12日至14日,按照队党委安排,机动一大队再次对海城市4家菱镁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发现1家企业雷蒙机上料口未安装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的问题,机动一大队已立案处理。

     

     

    工作动态:

    1.市执法队开展对县区开发区执法大队调研活动。7月7日至7月15日,高耸同志、王军同志、夏新同志带队,分三组对海城、台安、岫岩三个派出机构和七个城区大队进行调研。后续将根据调研情况,着力解决基层难点堵点问题,有效提升各执法大队工作效能,为局党组统筹部署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2.市执法队强力督导3件8890低星案件办理进程。在接到市党群服务中心《8890催办提示单》后,市执法队主要领导带头,其他队领导分别包保三个低星案件,实地解决信访难题。目前,三件案件均取得实质性进展。

    3.海城分局推进VOCs治理。7月18日,海城分局组织15家涉VOCs企业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各企业治理计划及完成时限,要求企业9月底按时完成改造计划。

    4.台安大队处理信访同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021年7月15日,台安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处理一起养殖户异味扰民信访案件时,对养殖者宣传讲解畜禽养殖方面的法律规定,避免因环境问题再次发生邻里矛盾。

    5.千山大队对汽修行业企业开展检查。7月18日,千山大队对11家汽车修理点开展检查,对烟气净化器配备数量不足的商户要求一周之内配备烟气净化器;对烟气净化器有破损商户要求立即修理或购置新的烟气净化器,并对各家环境卫生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

    6.高新大队应对臭氧污染预警。根据臭氧污染预警,高新大队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提前确定检查重点区域和检查对象,通力协作,联防联控。

    7.经开大队积极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推进国能鞍山热电有限公司加快封闭煤棚建设项目施工进度;二是对主要干道负责洒水抑尘,降低交通扬尘;三是持续开展遗撒检查,对发现的建筑垃圾等第一时间完成清除并进一步进行调查。

    8.办公室落实后勤保障。办公室以市局名义起草印发《关于申请解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用房租金的请示》(鞍环〔2021〕55号)《关于补充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装备的请示》(鞍环〔2021〕56号),并报送市政府。

    9.应急信访科核查确认有奖举报案件。应急信访科受理的2件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案件,1件初步确认为符合举报奖励政策的案件,目前正依法依归履行处理程序;另1件主要投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经现场勘验,无危险废物且无法确定垃圾来源,不符合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条件,已电话告知投诉人,等待投诉人到单位签字结案。

    10.法制科印发通知规范行政处罚档案管理。近日,法制科印发了《关于规范环境行政处罚档案管理的通知》,统一对机构改革后做出的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归档管理;7月12日,法制科组织相关科室(大队)对10个拟作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讨论;7月23日,法制科组织召开鞍山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行政处罚听证会。

    11.大数据执法科开展全市新版移动执法终端培训。7月15日,大数据执法科邀请第三方运维工程师对我市移动执法终端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指导使用辽宁省移执法系统平台操作,并现场解答新版移动执法终端使用过程中的各类问题;7月份全市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8.32%,达到国家规定的90%的标准及省厅要求的95%指标。

    12.机动一大队开展菱镁企业环境问题复查。7月16日,机动一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对海城市6家菱镁企业上料环节未安装粉尘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上述企业均在积极整改中。

    13.机动四大队对重点企业车用柴油尿素使用情况开展检查。为监督重点企业柴油车辆尾气净化设施正常运行,机动四大队对矿山汽车公司第三分公司、第六分公司、鞍钢汽车公司第三分公司车用柴油尿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台账逐一核查。

     

    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7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