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执法队工作简报第5期
    时间:2021-09-26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鞍山市生态环境执法

    简  报

    (2021年第5期)

    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9月25日


     

    党建引领:

    l 市执法队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

    l 各支部积极组织观看“清风故事会”宣讲视频

    执法前沿:

    l 市执法队5人赴山西省忻州市开展监督帮扶工作

    l 紧盯在线监控设施!海城大队突击夜查菱镁企业

    l 在线超标,岫岩大队依法查处5家企业

    l 按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岫岩大队在行动

    l 举一反三,鞍钢大队对4家企业下达行政处罚

    工作动态:

    l 海城大队对钢铁和冶金行业开展集中排查

    l 台安大队组织观看“清风传家故事会”宣讲活动视频

    l 岫岩大队对辖区10个行业30家危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

    l 铁东大队对涉危废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排查

    l 铁西大队集中开展危险废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l 立山大队开展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设备安装检查工作

    l 千山大队对辖区涉危险废物安全隐患企业进行排查

    l 经开大队对1、2号调节湖管网接纳工业污水开展排查

    l 高新大队开展危险废物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l 千景大队开展“国际保护臭氧层日”主题宣传活动

    l 机动一大队核查6家镁砂企业的生态环境部帮扶问题

    l 机动二大队对排水企业开展排查

    l 机动三大队对高新区2家企业开展危废检查

    l 机动四大队对非道路移机械和柴油货车开展检查

    l 鞍钢大队对鞍钢鞍矿管辖板块企业开展日常监管检查

    l 大数据科推进秸秆焚烧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程

    l 法制科开展案件法制审查和集体审议会议

    l 应急信访科编制举报奖励标准化手册

     

    党建引领:

     

    市执法队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

     

    2021年9月18日,市执法队组织第一、二、三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及职工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会议宣读了《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工作方案》,通报了王伟、金辉违纪违法问题,传达学习省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涛同志在省厅“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上所做的《扎实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重要讲话。最后,市执法队党委书记、队长王军同志对“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做出再动员、再部署,同时对“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开展节前教育。


     

    各支部积极组织观看“清风故事会”宣讲视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营造家风好、民风正、政风清的良好氛围,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市执法队在全队范围内组织观看“清风传家故事会”宣讲活动视频。通过观看正反两方面宣讲视频,全体党员干部深有感触,深切体会到家风就是党风和作风,有什么样的家风,就会表现出什么样的作风,家风正则作风正。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家风,做家风建设的表率,使自己的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执法前沿:

     

    市执法队5人赴山西省忻州市开展监督帮扶工作

     

    9月6日至18日,按照生态环境部2021-2022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安排,市执法队抽调夏新、李锡鹏、王禹、唐守龙、王麟等5名同志组成帮扶工作组,赴山西省忻州市开展监督帮扶工作。

    忻州组坚持党建统领,第一时间成立了临时党支部,明确党内分工,坚持“一日一会”分析研判问题,坚持“一日一学”学习政治理论,坚持“一日一讲“强调廉洁纪律,为监督帮扶工作提供坚实政治保障。

    忻州组克服了核查任务重、帮扶企业分散、路途遥远等实际困难,挂图作战,科学制定帮扶计划;合理用人,动态分组,确保既能发现问题、也能帮助解决困难,保证帮扶有力有效。监督帮扶期间,忻州组共帮扶企业73家,其中核查企业47家,复核问题128个;督查企业21家,发现问题70件,发现问题率超过90%,远高于本批次帮扶工作平均发现问题率。帮扶期间,忻州组上报一图一故事4篇,上报典型案例4个,目前已被生态环境部采纳1个。

    通过全组共同努力,忻州组出色完成了监督帮扶任务。期间,被生态环境部点赞榜点赞3次。9月16日,生态环境部执法局组织召开本批次帮扶工作交流会,夏新组长受邀交流发言,部执法局对忻州组上报典型案例调查取证充分合理、固定证据准确有效予以表扬。


     

    紧盯在线监控设施!海城大队突击夜查菱镁企业

     

    月初,海城执法大队抽调业务骨干,对牌楼地区菱镁加工企业开展在线监控系统夜间突击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共分4个机动小组,出动执法人员12人,检查从晚上8点开始,至次日凌晨1点30分结束,突击检查涉菱镁企业24家。通过检查发现有5家企业存在机房内有杂物、设备运行记录不及时等问题,已要求企业立行立改。今后,海城大队将持续开展此项工作。

     

    在线超标,岫岩大队依法查处5家企业

     

    近日,通过辽宁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数据,岫岩大队发现4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存在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经现场调查,岫岩满族自治县某矿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说明原因。针对该违法行为,岫岩大队已立案查处,同时责令4家企业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改。

    9月12日,岫岩大队对青花集团在线检测设备进行检查,同时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协同检查及开展手动检测对比,检测结果该企业隧道窑2号排放口颗粒物超过辽宁省地方排放标准《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浓度限值2.16倍,岫岩大队已立案查处。


     

    按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岫岩大队在行动

     

    近日,岫岩大队采取内业核对、外业勘查、夜间巡查等方式,对镁砂行业和粉体加工行业开展专项整治。

    镁砂行业专项执法检查组共检查镁砂企业7家,其中电熔镁行业3家、轻烧行业4家。发现问题14个,涉及物料覆盖不彻底、厂房封闭不严、改扩建等问题,其中整改问题7项,立案处罚7起;粉体加工行业专项执法检查组共检查企业7家,发现问题16个,涉及生产时厂房大门未关闭、厂区地面积尘严重、生产车间传送带封闭破损等问题,其中整改13项,立案处罚3起。

    下一步,岫岩大队将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将该项工作做到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举一反三,鞍钢大队对4家企业下达行政处罚

     

    近期,鞍钢大队紧盯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执法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取得显著效果。检查发现,鞍钢某中心存在未按规范对在线监测设施开展全系统校准的问题,某烧结厂和某球团厂存在在线系统过量空气系数设置与标准不符、未安装氮氧化物转化器及湿度仪等问题。针对以上三起涉嫌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测设施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已对以上三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检查中还发现鞍钢某运输公司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已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工作动态:

     

    1.海城大队对辖区钢铁和冶金行业开展为期一周集中排查,检查钢铁企业18家,对部分存在问题的企业将进行集中调查处理。

    2.台安大队组织观看“清风传家故事会”宣讲活动视频;会同桑林镇政府环保助理联合处理一养鸭场气味扰民问题,并对被上访人员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指导工作。

    3.岫岩大队对辖区10个行业30家危废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在排查中发现5家企业存在部分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其中2家企业已完成整改;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2家企业已经按照VOCs“一厂一策”要求开展相关治理工程;对110家持排污许可证单位开展为期三周的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及精细化管理专项执法;对哈达碑镇政府及企业开展普法宣传;联合偏岭镇政府集中整治露天烧烤。

    4.铁东大队对辖区内4家涉及危险废物的重点单位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要求企业按照“一企一档”管理目录要求建立档案;对辖区内加油站和汽车修理厂开展专项检查;开展重点单位排污许可专项检查。

    5.铁西大队对辖区企业集中开展危险废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27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家;对辖区13家辐射重点监管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未发现辐射安全隐患问题。

    6.立山大队开展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设备安装检查工作,目前三家重点排污单位已按照市局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安装,正在按要求进行联网;对辖区企业新《固废法》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复查;开展“国际臭氧层保护日”宣传活动;对中央环保督察8个案件现场复查。

    7.千山大队对辖区6家涉危险废物安全隐患企业进行了排查,对鞍钢实业三块石化工厂缺少监控问题限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对鞍山市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标识破损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对大屯钢厂被生态环境部帮扶组提出的6个问题现场复合,已全部整改完成;对辖区重点企业夜间生产情况进行突击夜查并进行监督性监测。

    8.经开大队对1、2号调节湖管网接纳工业污水开展排查工作。一是委托第三方对1、2号调节湖污水入口处进行检测,各项水质指标均达标;二是对9家涉水企业进行排查,未发现涉水企业存在违法排污的情况;对辖区内涉危废企业进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共发现隐患问题75个,对普遍存在未编制应急预案、管理台账和危废标识不规范等共性问题已通知相关企业进行整改。

    9.高新大队开展危险废物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10.千景大队开展“国际保护臭氧层日”主题宣传活动;

    积极调查反馈1件8890空气异味问题。

    11.机动一大队对海城6家镁砂企业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23个问题逐一核查。目前,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查处12起环境违法行为,下达罚款金额37万元,9个问题整改完成,8个正在整改;对海城、台安等8家钢铁企业进行复查,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已移交属地分局进一步核实处理;对海城市7家镁制品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已基本达到环保要求。

    12.机动二大队对海城五道河支流周边排水企业进行排查,配合监测站提取水样6份,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调度全市工业园区用水量、污水排放量、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等相关信息;对大孤山、东达污水、判甲炉污水处理厂、台安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开展巡查工作,未发现违法问题;对7月份北控排水总磷超标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据进行整理组卷。

    13.机动三大队会同高新大队对辽宁华锻机床制造有限公司、鞍山市激埃特光电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14.机动四大队对台安添羸检验机构监督执法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检测时间和上传时间不相符、未按规定传输原始数据等问题,已对该机构下达限期整改并停止检测10日,待整改处理解决,验收合格方可恢复检测;与第三方对城区非道路移机械企业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共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68台,其中3台机械尾气超标,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抽查柴油货车130余台,经检测均符合标准;联合交警处理8890信访案件16起,投诉人均表示满意。

    15.鞍钢大队对鞍山钢铁、鞍钢矿业等管辖板块企业开展日常监管检查;处理信访案件6件;对鞍钢矿业公司所属尾矿库排水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隐患问题。

    16.大数据执法科对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与秸秆焚烧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开展招标工作;对市执法队中标的危险废物及VOC监测服务合同进行初审。

    17.法制科对10个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法制审查;对11个行政处罚案件组织开展集体审议会议;对9个案卷进行了补充完善;配合市生态局执法科制定完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第二批包容免罚清单,共列入11项免于处罚事项;形成《关于鞍山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处罚情况报告》;制定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流程。

    18.应急信访科印发《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问题整改方案》;编制《鞍山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标准化手册》《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报送:局领导

      抄送:局政工科、办公室、督察室


    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