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环发〔2021〕6号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依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区管控的意见》(政发〔2021〕9号),现将《鞍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因法律、法规以及重大发展战略、重大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调整发生变化,《鞍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将对应进行调整并动态更新。

附件:鞍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