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依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鞍政发〔2021〕9号),现将《鞍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因法律、法规以及重大发展战略、重大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调整发生变化,《鞍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将对应进行调整并动态更新。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依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鞍政发〔2021〕9号),现将《鞍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因法律、法规以及重大发展战略、重大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调整发生变化,《鞍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将对应进行调整并动态更新。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