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动态
    【辽宁日报】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亮底色——鞍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纪实
    时间:2023-01-17来源:辽宁日报作者:点击:


    近年来,鞍山市扎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坚决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遗余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水平,守护绿水青山,维护生态安全,全力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最鲜明底色。

    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鞍山市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级。2022年,鞍山市大气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突破,空气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0个国控断面和7个省控断面全面达标,岫岩满族自治县被命名为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动真碰硬 聚力攻坚推动问题整改

    来到鞍山市千山区大孤山镇谢家房身村,走进改造后的鞍山市羊耳峪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曾经环境脏乱、臭气熏天的景象早已一去不复返。

    “以前都不敢开窗通气,特别是刮南风的时候,那臭味可别提了,现在封场改造后不但让咱告别了异味,而且还绿于民建设得这么好。”谈起垃圾卫生填埋场的改造,家住鞍山市高新区海诺首府小区的王海感慨地说。

    事实也正如王海的感受,鞍山市始终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的重大契机,去年以来,通过强化高位推动、强化联合联动等措施,动真碰硬,聚力攻坚,强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强化高位推动。鞍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周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并多次现场调研,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常态化实施市委常委包地区、分管行业副市长包部门的工作机制;分管副市长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对照问题清单,逐个推动解决,全力推进整改。

    强化机制建设。鞍山市纪委监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督改办及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市级复核组,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复核,确保整改质量。制定印发《鞍山市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方案》及信访案件验收复核办法,实施“区验收、市复核”机制,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

    强化联合联动。鞍山市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住建等15个市直部门纳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领导与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分管负责同志共同深入现场,解决实际问题,全市“一盘棋”推动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强化责任追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以来,鞍山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实施精准、有效、严肃的责任追究,截至目前,共问责128人次,通过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强化群众满意。鞍山始终坚持将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将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聚焦群众反映的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问题,强化复查回访,举一反三,全力化解。

    截至2022年底,鞍山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345个信访案件全部办结并销号,18项整改任务已按序时完成12项,剩余6项任务均按序时进度扎实推进。

    刚柔并济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水平

    去年5月20日,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生态环境部关于辽宁某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线监测数据连续超标问题拟挂牌督办的通知后,立即组成了工作组,该局主要领导带队,抽调精干力量第一时间对辽宁某镁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直査直办,严查严办。

    随后,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将该企业涉嫌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进行侦办;对该企业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同时,还对该企业擅自堆放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鞍山市生态环境局还充分考虑企业实际困难,按照相关规定,作出了对该企业未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行为依法免于行政处罚,对企业2个管理不精细环境问题责令立行立改的处理决定。

    2022年,鞍山市生态环境系统秉承“刚柔并济”的执法理念,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精准化、执法能力现代化、执法监管柔性化等重点,将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贯穿始终,坚持刚性执法不减力度,加强柔性执法彰显温度,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水平的同时,积极助力全市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

    执法办案精准化。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紧盯违法行为易发、多发、频发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抓住夜间、休息日、节假日等敏感时间节点,采取有奖举报、直查直办、异地交叉执法、24小时持续检查和委托监测等多种方式精准执法,重点开展菱镁、污水处理厂、涉挥发性有机物以及打击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鞍山环境行政处罚立案累计数量为237件,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累计数量为225件。同时,强化直查直办,实行专案查办制度,查处了多起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执法能力现代化。鞍山市已完成309家企业704个点位的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和联网,并利用“互联网+”技术,建成露天焚烧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启动首批7家排污企业生产过程监控试点工作,探索实施违法证据可追溯及智能化监管手段。同时,新购置VOCs红外热像仪1台,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仪1台,无人机5架,执法记录仪70部,便携式执法包20套,移动执法终端16部。其中,利用红外热像仪实施VOCs检查20余次,利用无人机实施非现场检查60余次,核查处理在线超标数据7735条,形成了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执法工作新模式。

    执法监管柔性化。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打击违法、保护合法原则,出台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实施了一系列务实性举措。其中,完善了《鞍山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目录清单》,累计对49家企业50个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制定《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柔性执法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的10项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全市符合纳入条件的51家企业在网站上公示。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全力让“鞍山蓝”成为“常态蓝”

    “蓝天常驻,空气常新。”这两年,鞍山人的“朋友圈”里,时常会晒出这样的场景:碧空如洗,三五亲朋在青山脚下搭起帐篷,尽享欢乐。钢都百姓“蓝天幸福感”爆棚的背后,正是鞍山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的生动体现。

    去年以来,鞍山市紧紧围绕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从大气治理工程措施、管理措施、责任落实、联防联控等方面,深度研究、复盘总结、创新方法,坚持“三动”,做到“三强化”,不断创新大气治理模式,打好蓝天保卫战,全力让“鞍山蓝”成为“常态蓝”。

    鞍山市坚持高位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等“三动”,狠抓大气治理责任落实。

    其中,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将大气污染治理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2022年累计上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周通报》52期,让市领导及时了解掌握存在的问题和面临形势,精准做出决策部署。同时,全面落实党政“点位长”制度,形成各地区主要领导直接安排部署、分管领导一线指挥的高效落实体系,确保管控措施落实落细。

    与此同时,鞍山市印发了相关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时限,建立日调度、周通报、月总结工作机制,并建立市政府污染防治工作群,持续发布数据信息、通报问题及进展。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发挥牵头作用,定期组织召开责任部门联席会议,对重点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联合联动抓落实。

    此外,鞍山市针对全市钢铁、冶金、矿山等重工业为主的特点和煤炭消耗占比高、排放总量大等问题,将发挥企业治污主体作用作为主攻方向,强化服务指导,推动企业加大资金、技术投入,步调一致治理大气。其中,强化菱镁加工企业脱硫脱硝等设施提标治理改造,全市216家企业已全部达到新标准要求。

    鞍山市还围绕做到强化督办督导、强化精准打击、强化科技支撑等“三个强化”,创新落实机制。

    其中,鞍山市强化督办督导,建立巡查、通报、交办及回访闭环工作机制。全市制定臭氧污染防控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开展扬尘管控等大气问题督(巡)查,将问题第一时间交办属地政府,提出督导要求和管控建议,跟踪督办整改。同时,强化复查回访,确保问题解决到位。此外,对照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不足和短板,扎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与此同时,鞍山市强化精准打击,构建联合联动、反应迅速的监测、执法机制。全市制定印发相关方案,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强化大气监督、监测、执法、技术支撑等部门联合联动、密切协作、无缝对接,精准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鞍山市强化科技支撑,提升精准溯源、系统治污工作效能。全市投入资金1331万元,聘请专业公司为大气治理技术支撑单位,采取“工程+管理+监测+科技+执法+督察”模式,使大气治理精准治污、科技治污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建立起大气环境质量模拟分析、快速溯源、云数据智慧等7个平台系统,对各类污染源实现精准溯源,通过新技术装备的应用,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构建水清岸绿景美生态环境

    冬日暖阳下,位于鞍山南沙河立山段的河岸公园里,不少市民正在散步游玩,一派尽享河流整治所释放出生态红利的美好景象。

    “淤泥堆积、工业废水排放、鱼虾几乎绝迹,以前大伙儿对这条河躲得远远的,哪像现在这样,把这里变成每天必来锻炼休闲的打卡地。”谈起南沙河河流综合整治,住在附近的居民赵长颖深有感触地说,“小时候的南沙河又回来了!”

    赵长颖的感受,正是鞍山市打好碧水保卫战,不断提升居民幸福感的缩影。去年以来,鞍山市综合运用巡查、监测、溯源、整治等手段,采取开展流域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天眼+”环境监管机制等系列措施,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奋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造福于民。

    鞍山市积极开展流域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制定《鞍山市流域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制定流域环境问题负面清单,重点解决杨柳河太平沟断面上游畜禽养殖污染、千山西路暗渠非雨季溢流等72个突出问题。同时,建立“天眼+”环境监管机制,在全市116个河道重点监控点位、177家重点涉水工业企业和35家污水处理厂实施在线监控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予以防控,提高环境监管的精准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与此同时,鞍山市实施排污口规范化治理,对全市913个排污(排放)口进行“点穴式”复查,对存在问题的118个污水排放口,采取封堵、截流等措施实施强力整治,截至目前,已完成411个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年度完成率达到106%。同时,实施流域治理“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基层河长“侦察兵”作用,形成问题交办、责任落实、问题整改、督查复核、工作提示闭环管理,并推进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此外,鞍山市还严格督查督办,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督查督办作用,通过河流水质“日调度、周通报、月总结”,将流域环境问题全部“晾晒”,并予以跟踪督办,以此倒逼各责任地区和部门真正履职履责,推动问题解决。同时,构建“全民监督”大格局,把流域环境的社会监督融入碧水保卫战整体框架内,动员社会爱心团队以及其他社会群团组织积极参与水环境监督和水生态环保志愿活动,共建清洁美丽鞍山。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让百姓住得安心吃得放心

    平整的水泥路,修剪整齐的灌木丛,空气中不再是嗅觉记忆中肥料、污水、旱厕混合的味道。走进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河东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产生的成效让人心旷神怡。

    全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正是鞍山市打好净土保卫战采取的措施之一。去年以来,鞍山市采取持续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等措施,积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工作。

    鞍山市持续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摸清环境质量底数。全市完成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集成工作,并推动调查成果应用。同时,制定印发《鞍山市重点行业企业调查地块优先管控名录》,明确管控要求,确定鞍钢钢绳厂、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鞍钢附属企业公司一炼钢冶金修造厂等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推进相关工作。

    与此同时,鞍山市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协调农业农村部门编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建立安全利用台账,并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印发相关文件,通过开展品种替代等措施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同时,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不断强化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确保粮食安全。

    鞍山市还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鞍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了全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排查出98个需补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建设用地地块,已全面整改完成。同时,建立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营商环境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每月调度全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用地清单和污染地块信息,坚持关口前移,全流程监管,及时通知相关地块责任主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土壤状况达标方可开发利用。

    此外,鞍山市还强化源头防控,防止新增污染。其中,针对“十四五”时期全市新增的4个地表水国控考核点位,编制完成水质达标或保持(改善)方案,查明周边污染源信息。同时,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4个国控考核点位周边污染源逐一提出监管措施,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提升。

    如今,钢都大地山清水秀、天空蔚蓝的自然生态景观越来越多、越来越好。一个善待自然、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鞍山向我们走来。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