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守法不扰,违法严惩”原则,采取不入厂巡查方式,及时发现环境问题,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近日,巡查组对海城地区开展巡查,发现南台某企业烟囱排放黑烟,执法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开展调查。经查,该企业燃煤锅炉未办理环保手续,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制作勘验笔录和询问笔录,将依法予以查处。
在此,提醒我市排污单位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守法,避免违法受到处罚。同时,鼓励市民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我市已实行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市民实名向市生态环境局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可以得到500元至500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