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门联合监管!确保新车销售企业落实环保责任
时间:2023-11-01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次
为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监管效能最大、监管成本最优、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近日,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商务局共同印发《关于开展机动车新车销售企业联合检查的通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商务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通过“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执法人员4人,随机抽取鞍山市中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柴油货车销售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开展联合检查。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对汽车销售企业的新车排放情况、环保配置是否符合要求,环保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环保随车清单或环保信息标签及出厂合格证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检查,4家柴油货车销售企业均未发现问题。商务部门执法人员按照《汽车销售管理办法》,重点检查了供应商是否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是否存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的行为,是否存在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行为,是否在销售汽车时,核实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明,是否签订销售合同并如实开具销售发票等行为。此次联合检查以进一次门办多家事,减少企业负担,完成检查目标为原则,进一步督促新车销售企业加强对新车污染防护设施管理,不断提升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与市商务局继续紧密合作,加大对新车销售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新车销售企业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为改善我市的大气环境质量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