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月8日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鞍山市气象台研判,预测我市未来36小时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符合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条件。经研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从2月8日12时起,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