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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黄色 (Ⅲ级)预警的通知
    时间:2024-02-08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根据2月8日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鞍山市气象台研判,预测我市未来36小时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符合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条件。经研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从2月8日12时起,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