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不能披露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相关信息反馈至邮箱sthjzh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不能披露企业名单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