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2023年度)
    时间:2024-06-05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2023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856.83万吨,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量为36.03万吨,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32.5万吨,建筑垃圾产生量为8000立方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为14.5万吨,农作物秸秆产生量为140.52万吨。全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详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2023年,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856.83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606.34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3.75万吨),综合利用率为27.41%,主要利用方式为生产建筑材料等;处置量为42.5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0.02吨),处置率为33.73%,主要处置方式为填埋;本年贮存量为4211.76万吨。

    2.行业产生情况

    2023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5的行业依次为铁矿采选、炼钢、炼铁、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分别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71.65%、22.78%、1.64%、1.23%、0.72%。

    3.主要产生种类

    2023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5的种类依次为尾矿、冶炼废渣、炉渣、其他工业固体废物、污泥,产生量分别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72.96%、23.96%、1.4%、0.69%、0.48%,详细情况见表1。

    表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种类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废物种类产生量(万吨)综合利用量(万吨)处置量(万吨)贮存量(万吨)
    SW05尾矿4273.6458.541.54213.6
    SW01冶炼废渣1403.381404.350.360.49
    SW03炉渣82.3780.852.280.28
    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40.4623.3116.870.43
    SW07污泥28.227.2520.970.01

    *注:此表中综合利用量和处置量含上年度遗留贮存量。

    (数据来源:辽宁省固体废物智能监管信息平台)

    二、危险废物

    1.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2023年,本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量36.03万吨,上年度遗留贮存量0.26万吨,利用量为31.21万吨,利用率为86.62%,主要利用方式为其他类;处置量为4.76万吨,处置率为13.21%,主要处置方式为填埋;本年贮存量为0.32万吨。(数据来源:辽宁省固体废物智能监管信息平台)

    2023年,本市医疗废物产生量0.25万吨,处置量0.25万吨。(数据来源: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行业产生情况

    2023年,本市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5的行业依次为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90.12%、7.72%、0.95%、0.1%、0.08%。

    3.主要产生种类

    2023年,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种类依次为HW11精(蒸)馏残渣、HW18焚烧处置残渣、HW34废酸、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和HW12染料涂料废物,产生量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80.68%、7.82%、5.27%、2.81%、0.81%,详细情况见表2。

    表2 危险废物主要种类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废物种类本年产生量(吨)本年利用量(吨)本年处置量(吨)本年贮存量(吨)上年度遗留贮存量(吨)
    HW11精(蒸)馏残渣290721.55281289.479405.02226.56199.5
    HW18焚烧处置残渣28185.3027641.941244.16700.8
    HW34废酸19019.1719048.0727.562.9959.45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10160.668904.011173.64977.07894.06
    HW12染料、涂料废物2922.422.652828.59219.68128.5

     

    4.危险废物转移情况

    2023年,本市运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量21.77万吨,其中转入本市(含市内转移)17.37万吨,移出本市4.4万吨。

    5.危险废物许可证颁发情况

    2023年,本市共有13家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贮存危险废物种类为HW01、HW08、HW17、HW34,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贮存能力达到98005吨/年,实际收集、利用、处置、贮存危险废物种类为HW01、HW08、HW17、HW34,实际收集、利用、处置、贮存量为14941.19吨。本市危险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情况见表3。

    表3 危险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情况

    危险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名称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贮存废物类别/代码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贮存能力(吨/年)实际收集利用处置贮存废物类别/代码许可证有效期
    鞍山天雨发展有限公司HW17表面处理废物,HW34废酸54847HW17表面处理废物,HW34废酸2022-01-05至2027-01-04
    鞍山友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30000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021-06-28至2026-06-27
    鞍山禾盛联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000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018-06-14至2024-06-13
    台安润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1500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019-03-21至2025-03-20
    岫岩满族自治县华顺废油回收有限公司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500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024-01-30至2027-01-30
    海城市海纪废机油回收有限公司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023-02-02至2026-03-02
    台安县腾达化工产品经销有限公司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024-01-07至2027-01-06
    海城市鑫鹏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1000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023-12-30至2026-12-30
    鞍山市润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3000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024-05-08至2027-05-07
    海城市正旭废机油回收有限公司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370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023-12-30至2026-12-30
    华信华方国际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HW01医疗废物2920HW01医疗废物2022-09-22至2027-09-21
    岫岩满族自治县洁达环保有限公司HW01医疗废物330HW01医疗废物2024-01-23至2029-01-22
    台安虹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HW01医疗废物548HW01医疗废物2021-07-15至2026-07-14

     

    6.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情况

    2023年,本市实际自行利用危险废物27.9万吨,自行处置危险废物0.98万吨,自行处置危险废物的主要种类为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49其他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数据来源:辽宁省固体废物智能监管信息平台)

    三、生活垃圾

    1.产生、利用及处理情况

    2023年,本市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49.7万吨,转运至腾鳌垃圾焚烧发电厂实行无害化焚烧处理,无害化处理率100%。(数据来源: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全市农村地区年产生垃圾约82.8万吨。其中,市辖涉农区,全部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农村垃圾均由所在区环卫部门转运至腾鳌垃圾焚烧发电厂实施处理;海城市农村垃圾均由各乡镇转运至腾鳌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牌楼焚烧发电厂实行无害化焚烧处理,另有6个小型焚烧炉;台安县全部农村地区实施垃圾处理一体化,由第三方康洁公司统一清理转运至锦州北镇市垃圾焚烧处理厂焚烧处理;岫岩县靠近县城的乡镇农村垃圾,由各乡镇转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其余运距较远的乡镇垃圾通过协议方式转运至丹东东港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害化焚烧处理。(数据来源: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

    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为鞍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鞍山市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位于鞍山市腾鳌化工园区,占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7.1亿元,配置2台750吨/天机械炉排炉和2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年处理能力54.75万吨,年发电量约1.5亿kWh。该项目每年产生炉渣约15万吨,焚烧炉渣委托鞍山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每年产生固化后飞灰约1.5万吨,飞灰在厂区内固化后装入吨袋密封,运至飞灰暂存间暂存,经检测合格后送至海城市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填埋处置。(数据来源: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3.生活垃圾分类情况

    (1)本市垃圾分类覆盖率100%,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量580吨/日,回收利用率31.2%,资源化利用率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量2000吨/日,回收利用率100%,资源化利用率100%。

    (2)厨余垃圾清运量30吨/日,利用量30吨/日,无害化处理量30吨/日。

    (3)可回收物回收量580吨/日,利用量580吨/日。

    (4)有害垃圾清运量0.01公斤/日,集中暂存待一定数量后无害化处理。(数据来源: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四、建筑垃圾

    1.产生、利用及处理情况

    本市建筑垃圾产生量8000立方米,全部为工程渣土,填埋量为8000立方米。

    2.主要处理设施情况

    本市拥有建筑垃圾填埋场1座,库容150万立方米,建筑资源利用厂1座,处理能力8万吨每年。(数据来源: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五、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及处理情况

    2023年,本市建成并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11座(鞍山市城区8座,海城、台安、岫岩各1座),年污泥产生量为14.5万吨(80%含水率污泥),处置量为14.5万吨(80%含水率污泥),处置率100%。

    2.污泥处理设施情况

    2023年,本市共有5家单位开展污泥处置活动,本市污泥处置能力为52万吨/年,主要处置设施情况见表4。

    表4 污泥处置设施情况

    处置设施所属单位名称处置设施设备类型设计处置能力(万吨/年)实际处置量(万吨)
    光水(鞍山)污泥处置有限公司深度脱水+低温带式干化180.1
    鞍山市污泥应急处置中心板框压滤107.1
    海城污泥干化厂板框压滤135.2
    岫岩垃圾填埋厂填埋5.50.3
    台安垃圾填埋厂填埋5.50.3

    (数据来源: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再生资源

    1.回收情况

    2023年,本市再生资源回收总量为995137.39吨,其中废钢铁890209.44吨,废有色金属1239.2吨,废塑料25399.24吨,废纸66295.9吨,废轮胎4235.3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2818.5吨,报废机动车1875.8吨,废旧纺织品1859.12吨,废玻璃1171.5吨,废电池(铅蓄电池除外)33.39吨。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拆解处理情况

    2023年,本市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10.32万台。

    3.废旧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及拆解处理情况

    2023年,本市废旧车用动力电池回收量447块。

    4.报废机动车回收及拆解情况

    2023年,本市报废机动车回收量0.38万辆,约0.69万吨,主要拆解产物包括废铁、废旧轮胎、废铝。(数据来源:鞍山市商务局)

    5.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及回收情况

    2023年全市快递企业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为4.21万吨,塑料废弃回收量为0.05万吨。(数据来源:鞍山市邮政管理局)

    七、农作物秸秆产生及利用情况

    2023年,本市农作物秸秆产生量为140.52万吨,可收集量126.02万吨,利用量118.74万吨,利用率为94.22%。(数据来源: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本公告数据来源: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数据;卫健、住建、商务、邮政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