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打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根据全省、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安排,为做好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征集我市生态环境领域“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受理时间、范围和方式具体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20日。
二、受理范围
(一)乱罚款问题
1.超越法定权限擅自设定罚款项目、扩大罚款范围、提高罚款标准,错误适用罚款依据;
2.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滥用行政裁量权;类案不同罚、过罚不当、畸轻畸重、显失公平;
3.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减轻、不予、可以不予处罚情形的,未依法相应处理;
4.实施罚款行为的行政执法主体不适格,人员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罚款行为;
6.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任务;
7.其他违法违规罚款。
(二)乱摊派问题
1.长期无偿借调企业人员、征用企业物资;
2.强制企业入会、订刊、购物,强制付费参加会议、培训、展览以及付费参加评比、表彰等活动;
3.要求企业提供无偿服务,或在购买服务时要求免费增加额外项目;
4.向市场主体派捐索捐、强拉赞助;
5.其他违法违规摊派。
三、监督举报方式
1.监督举报电话:5234900
2.监督举报邮箱:asstjd@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问题,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