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依据《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2023〕81号)和《辽宁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实施方案》(辽环发〔2023〕号)要求,我局对2021年发布的鞍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进行动态更新,形成《鞍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并已向省生态环境厅备案。更新后,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69个,较更新前增加2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9个,较更新前增加2个;重点管控单元29个,数量没有变化;一般管控单元1个,数量没有变化。经市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鞍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2023年版)
2.鞍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0日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鞍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