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上午,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全市进一步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过程闭环环境监管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积极谋划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切实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及市执法队、各分局、有关科室相关工作人员,涉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重点单位环保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了《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对固废申报登记系统填报信息核查相关事项进行讲解培训,对《关于进一步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过程闭环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中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3月31日,对我市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单位存在的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全链条、全体系排查整治,对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监管能力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进行全环节、全要素梳理改进,进一步夯实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基础底数,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会议要求,一要严查风险隐患。全面起底我市涉废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确保环境安全。要认真排查、积极整改、抓出实效、取得实绩,坚决杜绝走形式、跑过场。二要坚持刀刃向内。监管执法部门要全方位查找自身在履行法定监管责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形成监管补短板清单,制定补短板整改台账,全面提升监管能力。三要严格执法监管。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深入排查环境隐患,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四要注重帮扶指导。广泛宣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提升企业环境守法意识,主动帮扶指导,有效提升企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