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辽宁省气象台联合会商结果和鞍山市气象台与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研判,预计未来48小时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可能达到中度污染级别。按照辽宁省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函》要求,自1月11日0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请各成员单位按照《鞍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鞍政办发〔2024〕12号)的责任分工,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预警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在每日16时前将前一天各自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专项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