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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时间:2025-02-28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依据辽宁省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函》要求,按照目前空气质量状况和气象条件,预计我市3月1日可能出现重度污染。经研究决定,自2月28 日22 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请各成员单位按照《鞍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鞍政办发[2024]12号)的责任分工,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预警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在每日16时前将各自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专项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