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现对2022年5月5日印发的《鞍山市“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鞍环发〔2022〕2号)(以下简称:《规划》)有关内容修改如下:
《规划》第33页第一段“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以辽宁安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海城三河有机肥制造有限公司等肥料加工企业为主体的畜禽粪污收购、运输、储存、生产、销售“五位一体”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推进分收储中心的市场化。”修改为“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以肥料加工企业为主体的畜禽粪污收购、运输、储存、生产、销售“五位一体”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推进分收储中心的市场化。”
特此公告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