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优化辽宁省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及转运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5〕66号)文件要求,台安润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申请在鞍山市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工作,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该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贮存场所和污染防治设施等进行了审核,该企业申报材料齐全、库房建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该企业拟在我市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工作,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请在2025年12月8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千山西路155号 0412-5234922
附件:鞍山市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企业名单
(2025年第三批)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日
附件
鞍山市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
企业名单(2025年第三批)
一、台安润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法人:莫月
集中贮存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大路南九股河西工业园区内(辽宁双强塑料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危险废物方式:收集、贮存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量为5000t/a,最大储存量为300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