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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提级为橙色预警(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时间:2026-03-02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根据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鞍山市气象台会商研判,预计未来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200将持续48小时。经研究决定,自3月2日22时起,全市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级至橙色预警(II级)应急响应,请各成员单位按照《鞍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鞍政办发〔2024〕12号)的责任分工,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预警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在每日早6时前将前日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专项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