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全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提案》第14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9-12-18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147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建议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开展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宣传“十二进”活动为载体,为我市的生态文明宣传工作提供了全方位、立体化的规划方案,内容详实,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我局已经开展了生态环境知识五进活动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同时,为全面提升公民环境意识和环境道德水平,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中来,推动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取得新进展,特别是全力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实施,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共同建设美丽家园,结合今年6月5日第48个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我局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文件形式印发了《鞍山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方案》将6月确定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月”,以此推动全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全方位、立体式深入开展。主要是开展了两个阶段活动。


    一、在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六五”主题宣传活动


    1、主场宣传活动。6月5日当天上午,主会场设在二一九公园南门广场:组织老年环保志愿者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节能减排、绿色生活和保护环境为主要内容,开展环保文艺宣传活动,演出节目以环保原创文艺作品为主;生态环境局在演出场地外围设宣传点,以展板、咨询台、发放环保手册及环保纪念品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制作“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大型横幅,开展游客自愿签名活动。


    分会场分别设在烈士山公园、常青社区、永乐公园、孟泰公园。以老年环保志愿者文艺团体为主体,同时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环保文艺宣传活动。


    2、主题班队会活动。“六五”当天全市各中小学结合“六五”环境日主题,开展“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主题班队会活动。


    3、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6月5日当天,全市各地区、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以显示屏、宣传条幅、宣传橱窗、宣传栏等形式,集中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科普、节能减排等相关知识。采取发放生态环保宣传材料、开展现场环保咨询等形式,在公众集中场所进行一次现场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二、开展贯彻全年的环保知识“五进”活动


    1、环保知识进机关 。环境日期间环保部门领导或专家在市直主要机关举办《大气污染防治法》讲座,发放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资料,赠送印有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和绿色办公等宣传手册和购物袋。同时协同民政、妇联等部门举办以“守护碧水蓝天,服务绿色发展”为主题的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倡导保护环境,节约用水,从身边点滴做起。


    2、环保知识进社区。组织环保志愿者走进社区举办“低碳出行我先行”各种活动,大力倡导低碳出行、绿色发展的环保主题,悬挂横幅、张贴环保挂图、创办环保板报,为纪念活动宣传造势。组织环保干部到社区开展环保知识法律法规宣传,让广大居民增加生活中的环保常识,鼓励引导居民养成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在社区公开栏设立一期或多期环保宣传栏,进行以环保为主题的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3、环保知识进企业。组织业务骨干到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企业举办环保法律法规、污染防治知识、清洁生产技术等方面的讲座,提高企业决策层环保意识,引导企业积极探索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主动节能减排,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日期间在企业悬挂横幅,向企业发送《企业环保手册》等材料,提高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的环保意识,增强污染防治能力。


    4、环保知识进学校 。组织环保宣讲团在中小学选择开设环保知识讲座或环境教育课,向学校赠送环保知识挂图和学生环保知识手册,加强对师生的环境渗透教育,促进师生环境意识、环保行为的改变。适时组织学生开展进社区、进企业等环保实践活动,让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提高环保意识和自觉保护环境的能力。


    5、环保知识进乡镇(农村)。以“创建优美乡镇、生态村”为载体,组织干部职工到联系乡镇、联系村发放环保知识手册,与乡镇村干部进行座谈,开展“排排坐、面对面”传递环保知识活动。


    目前除以上宣传形式以外,我局对生态环境知识进工地、进交通、进商场、进医院、进景区、进酒店等活动虽未进行系统的开展宣传活动,但对其日常管理方面均有所涉猎。如要求所有建筑工地都要设立“工地控制扬尘污染公示牌”;要求所有散流体运输车辆苫盖行驶;提倡减少白色垃圾污染,免费发放环保布袋;严格监管医院医用垃圾处置及放射性设施的管理等措施。我局会根据本次提案内容认真研究具体操作方案,力求逐步补齐完善宣传范围,做到生态文明宣传“市民有行动、家庭有知晓、社区有平台、单位有倡导、学校有课程、农户有宣传、企业有承诺、媒体有声音、窗口有载体、工作有制度”的十有要求。


    对于组织开展“生态文明示范企业”“绿色学校”等示范性创建工作的建议。我局于2018年以前相继开展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友好学校”等创建工作,但于2018年因无省级党委和政府文件”包括以省(区、市)党委、政府名义正式发布的文件做支撑,各类创建工作在我市的创建示范活动清理规范工作中被清理。


     


     


     


                                   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