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淑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解决解放东路热源厂供暖期环境污染的建议》(第0149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全力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现将目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建议》中提到“供暖期燃煤的存放处于不完全遮挡状态造成刮北风的扬尘,及燃煤的使用产生的粉尘,给大孤山獐子窝村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这一问题,经查,该热源厂未建设全封闭的煤场、渣场,且物料装卸口未采取封闭,造成扬尘污染的情况属实。
二、整治情况
2019年11月12日,针对该热源厂的信访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千山分局责令解放东路热源厂立即对煤场、渣场进行覆盖;及时通过清扫、洒水等方式抑制扬尘,对物料装卸加强管理;制定整改方案,建设全封闭厂房;做好村民的解释工作。
2019年11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千山分局委托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企业有组织排放达标。
2019年12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千山分局对该锅炉房进行再次检查,发现其原料堆覆盖不严,上料口未封闭。千山区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万元,目前罚款已缴纳。
2020年4月10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该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经查,该企业现场已无煤炭堆放;渣场清运工作正在实施,并进行了有效覆盖;上料口、输送带已封闭。由于封闭厂房建设工程由中冶集团承接,许多工人来自于湖北,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无法到现场施工,导致该工程没有如期实施。
三、下步工作
我局将持续加大对解放东路热源厂的执法监管,责令该热源厂制定施工计划,监督企业在下一个供暖期(2020年10月31日)到来之前完成封闭厂房建设工程;在此之前,采取清扫或覆盖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料场扬尘污染,还当地居民原本舒适干净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