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时间:2025-02-21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文电、会务、文字综合、机要、安全、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便民服务大数据平台转办事项的承接和办理工作。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营商环境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涉及生态环境方面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件办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省、市下达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际考核工作。对党组重要会议、文件确定的重大事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及调研时确定的需要落实事项进行督查考核。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55号

    邮政编码:114051

    传真号码:0412-5234915

    联系人:刘建国  办公电话:5234866 电话:13889785328 


    二、科技与财务科

    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攻关、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提出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承担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管理工作,承办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在我市的履约工作,协助管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项目。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55号

    邮政编码:114051

    联系人:安宝权  办公电话:5234912 电话:18841232111


    三、综合科

    负责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研究生态环境重大政策,负责协调解决生态环境重大问题,负责督办生态环境重大案件,负责向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报告生态环境工作情况。负责生态环境方面督查考核工作。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市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指导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55号

    邮政编码:114051

    联系人:冯昊 办公电话:5234913 电话:13842223344


    四、水生态与土壤环境保护科

    负责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等工作,负责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管理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水功能区划,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组织测算并确定水环境容量,拟订和监督实施国家和省、市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调整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协调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环境问题,负责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饮用水水源保护资金的筹措及管理。

    负责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土壤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和监督实施地下水生态环境规划,承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组织指导污染地块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农膜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农业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农村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协调有机食品发展工作,拟订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并指导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服务业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协调并监督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保护工作。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55号

    邮政编码:114051

    联系人:黄磊  办公电话:5234956 电话:13941265100


    五、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监测

    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镁砂、扬尘等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综合协调老旧车淘汰工作,承担淘汰老旧车的指标任务。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制定相关监测计划。承担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环境质量、生态状况等环境信息发布,规范管理社会环境监测资源。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55号

    邮政编码:114051

    联系人:郭利  办公电话:5234955 电话:13050086886


    六、工业与核辐射安全管理科

    指导、协调、监督工业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核与辐射生态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核电厂等核设施、铀()矿和伴生放射性矿、核技术利用等项目、放射性物质运输、电磁辐射安全、核材料管制以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等监督检查工作。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55号

    邮政编码:114051

    联系人:王杰  办公电话:5234921 电话:15241200985


    七、环境应急科

    负责编制、修订地方环境安全应急预案,负责环境应急信息通报和应急预警工作,指导协调地方政府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损失评估等工作。负责信访和安全生产工作。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55号

    邮政编码:114051

    联系人:白颖  办公电话:5234960 电话:13314128707


    八、行政审批科

    负责有关生态环境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指导环保行业行政审批工作。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12号

    邮政编码:114000

    联系人:徐彬  办公电话:5591345电话:13591228117


    九、政工科

    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派出机构、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55号

    邮政编码:114051

    联系人:张倩  办公电话:5234950 电话:13904014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