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及职责
    时间:2025-11-05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点击:

    (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

    承担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鞍山市海城市北顺城路34号

    邮政编码:114200

    联系人:王晓飞  电话:18041291888

    (二)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

    承担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鞍山市台安县繁荣北街38号

    邮政编码:114100

    联系人:刘洋  办公电话:0412-4890108 电话:18241286886

    (三)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

    承担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城东路65

    邮政编码:114300

    联系人:林海办公电话:0412-7834003  电话:15042272666

    (四)鞍山市生态环境局铁东分局

    承担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施行政执法工作。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东山街62号甲

    邮政编码:114001

    联系人:李增兵  办公电话:0412-87795031  电话:13372857789

    (五)鞍山市生态环境局铁西分局

    承担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施行政执法工作。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西区环钢路53号

    邮政编码:114000

    联系人:李境  办公电话:0412-2535889 电话:18642253866

    (六)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立山分局

    承担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施行政执法工作。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鞍山市立山区阀门小区11号

    邮政编码:114031

    联系人:朱广奎 办公电话:0412-8052081  电话:18841255558

    (七)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千山分局

    承担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施行政执法工作。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鞍山市千山区旧堡53号

    邮政编码:114041

    联系人:姜明  办公电话:0412-2325533 电话:15242854777

    (八)鞍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承担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施行政执法工作。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鞍山市高新区越岭路261号激光产业园F座

    邮政编码:114001

    联系人:崔晓峰  办公电话:0412-5234939 电话:13332111302

    (九)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承担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施行政执法工作。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鞍山市经开区建设大道709号

    邮政编码:114016

    联系人:艾辉  办公电话:0412-8486356  电话:15164220333

    (十)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千景分局

    承担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施行政执法工作。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鞍山市千山东路79号温泉印象3楼

    邮政编码:114044

    联系人:张鹤  办公电话:0412-58070209  电话:15641261666